日伪时期上海“租界”供电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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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建国,朱果扣,胡敏杰.日伪时期上海“租界”供电怪现象[J].农村电工,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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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建国 朱果扣 胡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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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41年12月至1945年8月这三年多,日本侵略军进驻“租界”实行蛮横的物资统制,其中电力供配最甚,竟采取法西斯高压手段“严控”生活照明及工业用电,这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直至今也属罕见。 “节电”阶段 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袭珍珠港向英美开战,苟安四年的上海“租界”畸形繁荣宣告结束并进入“维持”状态。日本军国主义者躲在幕后操纵,利用工部局出面管理、炮制出一系列令人惊讶的“节电”措施,主要内容有: (1)生活用电,以最近三个月的平均数为限,如超过一千瓦时电课以25倍罚金,连续超过两次者,剪电线停止供电。 (2)商店用电,商店照明规定一律晚9点停止使用,舞厅、酒吧间可延长到10点,使用霓虹灯不属此延长范围。 (3)交通用电,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全部停用,电车也要耗电,规定公共车辆(包括公共汽车)行驶时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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