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是完善种业政策、管理体系。规范种子产业发展及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和地方性种子法规,促进和规范科研成果转让。为种子企业营造宽松、公平、和谐的法律政策环境。同时,继续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将种子管理与生产、经营脱钩,种子管理、种子协会和种子检测机构相互独立;针对目前绝大部分种子管理部门只有人头费,种子管理所需各项开支缺乏财政保障,更无种子执法专项经费的状况。建议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改进种子执法装备和检测手段。不断提高种子管理部门在品种审定、品种保护、质量检验、转基因检测、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形成科学、完善、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