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警务督察的性质和基本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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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建成.试论警务督察的性质和基本任务[J].森林公安,2002(5):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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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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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浏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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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谈到性质,人们知道它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联系,是该事物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我觉得,警务督察的实质是督察机构依法对人民警察是否正确执法守纪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内部监督机制。警务督察的性质只能由人民警察的性质所决定、所派生,并保证人民警察的性质得以更好地体现。而人民警察的性质概括地说就是: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并且,这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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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务督察 工作性质 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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