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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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宪勤.浅谈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J].农村电工,2006,14(12):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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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宪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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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455000,河南省安阳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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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政企职责不分。对县供电企业的代管,实质上是市供电公司受省电力公司的委派,代替县(市)政府管理县供电企业,是一种政府行为。由于坚持“五不变”(企业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财税体制不变、人员工资资金来源不变、趸售电关系不变),省电力公司并不代管企业的直接经营权。所谓“三管”(管领导班子、管人员编制、管资金使用方向),实质上是一种传统的政府管理行为。而被代管的县供电企业仍为县(市)政府的职能部门,行使办电管电职能,实际上由一个“婆婆”,变成了两个“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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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企业 可持续发展 政府行为 电力公司 职能部门 供电公司 隶属关系 资金来源 |
收稿时间: | 2006-09-20 |
修稿时间: | 200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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