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略谈水土保持法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
引用本文:刘学文.略谈水土保持法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J].中国水土保持,2014(4):3-5.
作者姓名:刘学文
作者单位:岳阳市水务局,湖南岳阳414000
摘    要: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过程中,需使用行政法律文书,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较为普遍。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律属性、是否具有可诉性、可复议性及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和如何运用等进行探讨。

关 键 词:行政行为  水土保持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法律属性  可诉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