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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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清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J].中国林业教育,2008,26(4):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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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清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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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山东,青岛,266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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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门必修课,其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3个部分。该文认为,正确地认识政治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的内涵以及合理地融合这3部分的教学内容,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该文提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应把政治教育作为方向性教育、法律教育作为制度保障教育、道德教育作为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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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等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教学 政治教育 法律教育 道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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