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保证猪肉质量,规范猪肉市场秩序,平衡猪肉供需矛盾的必然要求。同时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工作,能有效防控疫病,保证生猪屠宰场所的环境卫生。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作用不言而喻,而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生猪屠宰检疫的实施中发挥主要作用。本文基于生猪屠宰检疫的视角,浅谈如何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动物检疫执法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抚顺市动监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一是严格生猪入场查验。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二是加强生猪宰前检疫。严格宰前检疫申报制度,由屠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的,严格按照《生猪检疫规范》要求  相似文献   

3.
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新的《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前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那么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岗位应如何设置呢?笔者结合当地  相似文献   

4.
信息动态     
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成都严防病害猪肉入市最近,成都市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屠宰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猪肉屠宰及消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防止病害猪肉流入成都市场。《通知》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市农委要加强对生猪养殖基地的管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未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生猪不得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要加强屠宰检疫,做到检疫与屠宰同步,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出据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无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的生猪一律不得出厂(场);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检查和巡视,市贸粮局要严格落实按规定…  相似文献   

5.
王会珍 《动物保健》2011,(10):53-53
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新的《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生猪屠宰前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那么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岗位应如何设置呢?笔者结合当地实际、浅谈看法,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生猪屠宰定点屠宰检疫是为了避免私自屠宰,让健康猪肉进入市场,给社会群众提供放心肉、健康肉,杜绝动物疫病的传播和蔓延,让养殖业能够进入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根据目前的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来看,有较多的问题存在,笔者就自身的工作体会进行了阐述,希望能为改善基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提供帮助。1屠宰检疫含义屠宰检疫是对动物屠宰后并进行检疫的工作,屠宰检疫的动物必须是接受过检疫的、健康的活物,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仍未实行对活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造成大量猪肉屠宰加工和产品检疫不能同步进行,致使大量猪肉产品未经检疫进入市场销售。为了使生猪饲养、屠宰市场规范化、秩序化,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肉,确保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市场检疫是动物检疫重要一环,是确保合格产品进入消费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必须确保检疫部位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定性、判断及处理。现在笔者重点谈一下市场上猪肉及其副产品的检疫。  相似文献   

8.
正经查,2016年以来,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晏聪明、原副所长廖玉信等7名检疫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对文山市恒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定点屠宰厂监管不到位,导致大量无产地检验合格证明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屠宰流入市场销售,其中有来源于越南疫区的生猪,造成有安全隐患的猪肉流入市场销售,引起市民恐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2018年3月和6月,文山市人民检察  相似文献   

9.
猪肉在诸多种类的肉类产品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主要的肉类产品支撑体,也是生产最多,销售最多的肉类产品,猪肉的健康与卫生是猪肉最重要的安全指标,生猪屠宰检疫,对于增强猪肉的安全性有着积极影响,因此本文就如何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展开探究,并总结出生猪定点屠宰需要注意的注意事项及屠宰检疫的主要流程与方案.  相似文献   

10.
正1完善检疫体制1.1生猪屠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重要行政执法职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屠宰检疫唯一合法的实施主体,负责向定点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屠宰检疫。城区未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动物屠宰检疫应当由所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负责。  相似文献   

11.
正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已经由商务部门调整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2012年底,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共有生猪屠宰场14720家。生猪屠宰检疫是控制动物卫生安全水平的重要监管环节,也是控制动物疫病传播,防止病害猪肉进入消费的重要一环。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关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本文就当前生猪屠宰检疫实践工作经验与大家共同商榷:  相似文献   

12.
正动物检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手段,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动物检疫员肩负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的重任。在我国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生猪宰后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即对屠宰生猪进行头蹄与体表、内脏、胴体、旋毛虫检查和复检。通过宰后同步检疫可有效控制病猪流入市场,保障猪肉产品的安全、可靠。笔者根据流水线生猪屠宰流程,对同步检疫的程序  相似文献   

13.
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的重要职责,是生猪产品流向市场的最后一道关口,做好生猪屠宰监管检查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意义重大。笔者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等法律法规,整理汇总了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生猪屠宰监管检查内容和处罚处理依据,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4.
正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定点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肉食品正常供应,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批复》、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浙江省平湖市对生猪(牛)定点企业进行了规范提升。  相似文献   

15.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确保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要求驻场检疫监督员要做到监管责任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和执法力度到位。  相似文献   

16.
基础设备不完善、环境防疫消毒不严、加工设备污染、动物疫病等因素是影响屠宰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风险等级评估监管机制,加强生猪屠宰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规范生猪屠宰监管,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是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7.
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是动物防疫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的规定,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监督,防止染疫病害肉品出厂进入流通领域,是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的重要措施。在机械化生产的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厂,检疫监督岗位的设置和职责确定,必须适应屠宰加工流水作业程序要求,对生猪屠宰加工实施同步检疫,才能保证生猪屠宰检疫检验质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摸索认为应设置9个检疫监督岗位,岗位设置与职责确定简述如下: 岗位(1)设置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大门口,入厂消毒池之…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全国上下对动物屠宰检疫十分重视,强化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在较大程度上杜绝了私屠乱宰,规范了市场秩序。生猪屠宰检疫是把好猪肉从饲养到餐桌的最后一道安全关口。湟源县自1998年6月25日对上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以来,在所辖区内建立生猪屠宰场1处,切实加强猪肉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在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正确领导和动物检疫员的辛勤工作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当前我县生猪屠宰检疫现状看,屠宰检疫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笔者从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述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9.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多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以不断提高猪肉的质量和食用安全性,充分发挥卫生检疫部门的监管作用,真正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肉品安全。本文就生猪定点屠宰环节、肉品卫生质量、检疫人员素质、生猪运输与销售等多个方面,对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卫生检疫质量的提高策略进行全面分析,以全面提高基层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卫生检疫质量,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相似文献   

20.
动物检疫及监督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保证人民群众用肉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应从一下几个方面入手:一、积极做好城区及周边地区的定点屠宰检疫检验监督,制定应急事件处置方案,及时应对定点屠宰厂发生疫情或遇突发事件时的快速应变能力例如:我区2006年4月份城区唯一的机械化屠宰厂停产,造成城区内无机械化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从而给生猪检疫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