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1 政策主要内容
1.1 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相应兽药产品,同时注销相应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流通至2020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国兽药杂志》2012,46(Z1)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相似文献
4.
2019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1)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止,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关兽药产品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底;2)对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的品种,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3)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相似文献
5.
《中国动物保健》2019,(6):13-14
2019年4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公布了农业农村部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与兽药相关的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包括以下六类:涉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3类(表1):1)申请新兽药临床试验所需的证明文件,试验承担单位资质证明、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使用一类病院微生物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2)申请进口兽药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兽药注册证书、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所需证明文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取消后不再提交。 相似文献
6.
7.
(一)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上述国家兽药质量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 相似文献
8.
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部日前公布了100项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畜牧兽医类有5项。即: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不含检疫费)、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据悉,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9.
1兽药的使用规定
生产元公害牛肉过程中,兽药使用准则的目的是减少牛肉中的药物残留,不危害人体健康。允许使用的所有兽药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兽药质量标准和使用规范,产品应来自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经销商。 相似文献
10.
11.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进口… 相似文献
13.
蛋鸡养殖场选用必须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兽药应产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供应商。 相似文献
14.
正2018年1月11日,农业部发布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生产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2018年4月30日前生产的产品,可在2019年4月30日前流通使用。自2019年5月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 相似文献
15.
部分国家和地区允许使用与禁止使用的兽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由于我国出口的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欧盟,一直未解除停止进口我国动物产品的禁令。兽药残留超标已成为制约我国动物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为做好我国动物性产品的兽药残留检测及管理工作,全面了解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兽药使用规定,对提高 相似文献
16.
17.
贵州省家禽养殖工作专班 《贵州畜牧兽医》2017,41(5)
正1兽药使用准则1.1禁止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禁用药物。禁止使用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药物、各种抗生素滤渣、性激素等。1.2使用有《兽药生产许可证》,获得农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的兽药生产企业,或农业部批准注册进口的兽药。1.3兽药使用注意配伍禁忌,抗球虫药轮换或交替 相似文献
18.
19.
《中国兽药杂志》2012,46(11):47-47
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品种的安全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质量不可控、毒副作用大、制剂产品生产无原料药合法来源、长期未生产、兽医临床使用量小且已有替代产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药材及可归属饲料添加剂管理的109个品种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人《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的兽药质量标准废止,并停止受理审批该类产品批准文号。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的兽药产品应停止生产,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自动注销。已生产的兽药产品可按原标准进行检验,并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 相似文献
20.
《兽药与饲料添加剂》2007,(4)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美国辉宝有限公司加拿大生产厂生产的维吉尼亚霉素预混剂在我国注册,现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产品监督检验按照我部已发布的同品种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