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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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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兽药     
正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建议停止3种药物饲料添加剂在食品动物上使用为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全国遏制动物源性细菌耐药行动计划,有步骤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退出行动",按照农业部兽医局统一部署,中国兽药典委员会风险评估与用药指导专业委员会对部分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风险进行了评估。  相似文献   

2.
<正>为规范兽用抗菌药临床使用,提高动物源细菌感染防治水平,保障动物用药安全、减少动物源细菌耐药性和兽药残留超标风险,特制订《兽用抗菌药兽医临床使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治疗和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动物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动物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3.
正据行业人士分析,添加剂类型中可能不再保留"药物饲料添加剂"这一类型和名称。抗菌药类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纳入兽药管理,不再允许在饲料中添加;而植物提取物类则可能会归入饲料添加剂范畴,仍可在饲料中使用。农业农村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实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推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模  相似文献   

4.
《养猪》2021,(2)
正目前,在我国畜牧业生产转型升级,着重高质量和高效益发展的新阶段,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提倡绿色养殖与无抗养殖。到2020年有效控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药物饲料添加剂要从饲料中消失,不能再用在饲料生产中;促生长用抗菌药物、人兽共用抗菌药物和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菌药物等都要逐步退出养殖生产。这对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相似文献   

5.
正兽用抗菌药是能防治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改善动物生产性能、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并且起到降低食品中病原细菌的污染保障食品供应的作用的药物。兽用抗菌药虽然会产生兽药残留和耐药性等问题,但在国家政策制定的"最高残留限量""休药期"等制度的制约和"残留监控"等手段的监控,"禁抗"的理论就有些过于绝对化了。兽用抗菌药的使用导致人体耐药病原菌治疗失败的风险尚且没有明确的证据定论,且禁  相似文献   

6.
监测兽用抗菌药使用情况是了解细菌耐药性的必要工作。为了解全球兽用抗菌药使用情况,分析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第6版《兽用抗菌药使用情况监测报告》。分析发现:2020年美洲较多国家/地区允许使用抗菌药饲料添加剂,但趋向使用黄霉素等不易产生耐药性的非重要抗菌药;亚太地区允许使用抗菌药物添加剂的国家/地区数量下降最多,对使用抗菌药添加剂的管理日趋规范;亚太地区养殖量与美洲相当,是欧洲的2倍,但2018年兽用抗菌药总用量是美洲的2倍、欧洲的6倍,单位动物用量是美洲的1.5倍、欧洲的2倍,总体用药量和单位用药量均偏高。值得肯定的是,亚太地区兽用抗菌药使用量下降幅度最大,较2016年下降59%,是美欧地区同比降幅的2倍,兽用抗菌药减量控制效果明显。  相似文献   

7.
<正>养殖场户饲喂畜禽,为有效防治畜禽疾病,给畜禽饲料中拌料投药是最简便又最常见的一种用药方法。而在实际生产中,并非所有的拌料投药都能达到防治畜禽疾病的效果。养殖户给畜禽饲料中拌药应掌握如下要领:一、规范用药。养殖场户在选择拌料用的兽药和药物添加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行业标准,拌料用药时应符合《允许作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杜绝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  相似文献   

8.
正2017年,农业部综合治理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取得积极成效:稳步推进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平台建设、兽用抗生素耐药性控制工作、兽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兽用抗生素科学使用宣传教育。下一步,农业部将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绿色发展道路,打好"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三张牌,努力实现"用药减量、产品安  相似文献   

9.
正兽用抗菌药在防治动物疾病、保障动物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作用巨大,但不遵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定,随意加大兽用抗菌药用药剂量或者延长用药疗程,随意扩大兽用抗菌药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可能导致动物出现不良反应,危害动物安全,或者导致兽药残留超标,危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在生产实践中要发挥好兽用抗菌药的作用,建议养殖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控。  相似文献   

10.
正1用药范围养殖场选择兽药和药物添加剂时要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拌料用药应符合《允许作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严禁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药物品种目录》等中规定不得使用的药物,禁止使用违禁药物。2针对性用药应根据养殖场周边畜禽的疾病流行特点,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拌料投药方案,并筛选防  相似文献   

11.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联合发布了第176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下简称目录),本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与农业部公告第168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收载以外的兽药和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所列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在饲料监管中统称为"违禁药品".  相似文献   

12.
<正>为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总体部署,中国兽药协会、中国畜牧业协会于2018年11月5—6日在京联合举办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培训班"。  相似文献   

13.
近期,农业部印发《农业部2014年兽医工作要点》,涉及加强兽医药品和兽医生物制品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一、深入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贯彻实施《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范兽药使用行为。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完善兽药残留试剂盒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备案试剂盒质量监管。开展兽用抗菌药整治活动.促进安全用药。  相似文献   

14.
正抗生素等兽用抗菌药在防治动物疫病、提高养殖效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近年出现的抗生素残留、细菌耐药性等问题,暴露出抗生素不规范使用会带来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对此,农业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存在风险隐患品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研究禁止使用存在风险隐患抗菌药品种的具体推进措施,切实规范兽用抗菌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一、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管针对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  相似文献   

15.
由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业办公室组织全国50多名饲料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编著,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以宣传贯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理》为宗旨,以《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名录》、《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为依据,搜集整理大量的资料编撰而成,并引用了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畜禽、水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物安全标准”的部分研究成果。该书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法规允许使用的200余种饲料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的理化特性、质量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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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6月28日,农业农村部减抗科技下乡暨百千万接力公益再行动在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成功举行。此次活动是农业农村部减抗科技下乡公益活动与"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百千万接力公益再行动,将科技下乡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的全国性公益科普活动,主题为"科学使用兽药,践行质量兴农,助力精准扶贫",旨在指导当地蛋禽养殖场(户)科学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实现养殖过程"用好药""少用药",促进蛋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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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4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13号),决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并组织制定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1年)》,确定了各地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场数量以及养殖端减抗和限抗时间表。同时,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局长冯忠武也表示,药物饲料添加剂将在2020年全部退出。这无疑加速了饲料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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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闻     
正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工作4月2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工作,推动养殖业绿色发展。力争通过3年时间,实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推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模式,减少使用抗菌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相似文献   

19.
《饲料广角》2012,(12):5-5
为规范饲料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提高饲料产品质量,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饲料原料目录》,现予发布,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目录收载了5类40种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公告要求: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05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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