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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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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母蛾检测是控制微粒子病流行的基础性工作。根据2010—2014年某蚕区7个家蚕一代杂交种生产单位对母蛾中家蚕微孢子虫的检测数据,采用统计学方法对不同母蛾检测批规模类型的批次数量、毛种数量和微孢子虫检出结果的变化及其与各检测批规模类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数据采集期间该蚕区毛种数量较多的母蛾检测批规模类型的批次数量和毛种数量呈上升趋势,2012年的检测批次数量已较2010年显著增加(P=0.049);未检出家蚕微孢子虫的合格蚕种(即无毒蚕种)比率,随检测批规模类型的毛种数量增加呈下降趋势;检出合格蚕种(即带毒合格蚕种)比率,随检测批规模类型的毛种数量增加呈上升趋势;检出不合格蚕种(即带毒淘汰蚕种)比率,未出现明显倾向性变化趋势;不同生产单位的母蛾检测批规模类型结构与家蚕微粒子病流行程度间可见明显差异。蚕种生产单位可通过母蛾检测批规模类型结构与检测结果间的相关性分析,反馈调控母蛾检测批规模类型,提高对家蚕微粒子病的防控效率。  相似文献   

2.
家蚕微粒子病是由家蚕微孢子虫(Nosema bombycis)侵染引起的一种家蚕疾病,可经胚胎传染给子代,对蚕桑生产危害很大,是蚕种生产中唯一的检疫对象。根据浙江省30多年来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数据分析,浙江省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及其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和未检出率的相关性,进而从不同生产季节、不同品种方面分析了家蚕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发生情况,结果表明:家蚕一代杂交种的淘汰率(因母蛾微粒子病检疫不合格而淘汰蚕种的比例)和未检出率(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时未检出微粒子孢子蚕种的比例)呈负相关,秋期生产的一代杂交种淘汰率较高,不同家蚕品种之间的淘汰率差异不大。建议根据浙江省近年来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原因和趋势,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方案,最大程度上降低家蚕微粒子病给蚕种生产带来的损失。  相似文献   

3.
家蚕微粒子病母蛾检验和蚁蚕补正检查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蚁蚕补正检查是防止袋蛾或母蛾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检、误检而采用的一种辅助措施。近几年来在一些省、市相继被应用,对确保蚕桑生产安全起到了一定作用,而且蚁检还具有抽样样本直接来源于成品,抽样工作量相对减轻等优点。但如果用蚁检代替母蛾检验,仍需要作大量的探索。1家蚕微粒子病检验17世纪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蚕业因大量发生微粒子病而遭到毁灭性打击。微生物家巴斯德博士研究了5年时间,终于查明本病乃原生动物寄生引起,并具有胚种传染性。于是他首创了袋制蚕种法,实行母蛾检验制度,淘汰有毒蚕种,对保障蚕作安全起着很…  相似文献   

4.
家蚕微粒子病母蛾抽样集团容量扩大后的检验方案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提高家蚕微粒子病母蛾检验的效率,设计了扩大家蚕微粒子病母蛾抽样集团容量后的检验方案。在大规模生产检验中,将检测第1样本后直接判定合格或不合格的2种类型蚕种作为第2样本,对第2样本的113个批(段)共4 139个样本进行模拟试验及t-检验,证明设计的集团容量由常规30蛾扩大到60蛾后的检验方案完全可行。  相似文献   

5.
<正> 笔者曾于本刊1992年第4期上撰文讨论了对家蚕母蛾抽样检验结果评判问题的一些理论和计算公式;给出了在允许病蛾率为0.5%,置信概率(即判别信赖度)为98.5%以上条件下,江苏现行家蚕母蛾检查抽样方法中各样本的允许病蛾数。就是说,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如果其病蛾数不超过相应的允许病蛾数,则该批蚕种认为是合格蚕种,其信赖度在98.5%以上。否则就是不合格蚕种。但是,根据概率统计理论,既然是抽样检验,那么即使样本实际检出病蛾数小于或等于允许病蛾数,这批蚕种仍可能是不合格的,不过其可能性很小,在1.5%以内。反之,即使样本实际检出病蛾数大于允许病蛾数,也仍然可能是合  相似文献   

6.
楼霞  陈灵方 《蚕桑通报》2000,31(2):50-51
浙江省农业厅经作局蚕种冷库检种室担负着全省43家蚕种场及科研、教学单位约500多万张蚕种(毛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验工作。近几年,我省部分蚕种场微粒子病危害严重,常因毒率超标而淘汰蚕种,致使蚕种场蒙受很大经济损失。故检种期间,检种室始终是众人关注的焦点。由于母蛾镜检工作季节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是一项非常严肃而又细致的工作。如何本着既对蚕农负责又对蚕种场负责的精神,在尽量短的时间里拿出准确的结果,是对检种工作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我们检种室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摸索,不断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以提高蚕种母蛾样本检…  相似文献   

7.
母蛾检验样本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母蛾微粒子病是否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各蚕种生产单位及检种室应从母蛾抽样袋蛾、蛾盒验收及烘晒处理保存等方面规范检蛾盒标准,确保母蛾检验质量。  相似文献   

8.
<正> 家蚕微粒子病集团母娥检查,我省规定28蛾为一个集团镜检单位,用检出病蛾集团个数,按照《四川省蚕种繁育检验办法》不合格判定标准(病蛾个数),判被检批蚕种是否合格。自集团母蛾检查法实行以来,不时闻有对病蛾集团内设定只有1个而不是2个及其  相似文献   

9.
<正>微粒子病的流行,是通过胚种传染和食下传染两条途径,使蚕儿感染发病。因此它的病源是带毒蚕种和带毒的养蚕环境、桑叶以及带毒的野外昆虫。我省对三级原种繁育,实行全部对号袋母蛾,全部显微镜检验,发现有毒蛾张,则整张蚕种淘汰。所以种茧育用种,带毒的可能性极小,原蚕区饲养原蚕,在蚕期中大都发育正常,防病预知检查亦未发现有微粒子孢子,直到母蛾镜检时才发现“微毒”,这充分证明原蚕种无毒,主要是在壮蚕期,特别到5龄期防病消毒工作不彻底,受食下微粒子孢子感染的,蚕期没有症状表现,种茧调查成绩和制种量亦影响不大。 80年代以来,我省蚕桑生产发展很快,蚕种供不应求,促使大规模发展原蚕区生产蚕种,现在已有80%左右的普通种是农村原蚕区种茧生产的。由于蚕种场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跟不上原蚕区发展的要求,对微粒子病的危害放松警惕,使已被控制的微粒子病又死灰复燃。一般原蚕区春季饲养原蚕,夏秋期饲养丝茧蚕,丝茧蚕用的普通种都是抽样检验母蛾,虽然用的都是合格普通种,但在合  相似文献   

10.
潘丽芬 《江苏蚕业》2000,22(4):50-51
1985年后,我省各级蚕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疫均由省蚕种公司负责,并采用较先进的集团磨蛾检验方法。每年要检数十万个样本,以此推断样本对应批(段)蚕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验合格与否。检验样本母蛾由各生产单位抽取装盒,然后送检。而袋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母蛾检验是否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近几年一代杂交种送检蛾盒的情况来看,尚有少数的生产单位还不能按袋蛾标准进行袋蛾,在样本蛾盒送检时,时有发现袋蛾数量不足、蛾盒破损、蛾盒标记不清等送检蛾盒质量问题,给烘蛾、检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规范送检蛾盒…  相似文献   

11.
分析现行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的特点,提出适合平附种的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的改进意见。以超几何分布为基本数学模型,从抽样检验原理对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农业行业标准散卵种方法具有以高概率拒收不合格批和检验工作量少的优点,存在较高概率拒收合格批,生产方风险过大的不足;农业行业标准平附种方法具有抽样简便易行、样本具有代表性、单位统一、能对号淘汰检验不合格蚕种的优点,存在没有概率保障、发生"两类错误"概率同时存在和检验工作量大的不足;广西地方标准方法除具有农业行业标准散卵种方法的特点外,还存在标准执行不对称、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和进一步增加了生产方风险的不足。提出采用分层抽样、二次检验、检验风险控制、增加集团个体数、以集团为单位和采用1%病蛾率指标的适合平附种生产实际的检验方法改进措施及建议。  相似文献   

12.
曾华明  吴钢 《四川蚕业》2006,34(4):11-14
四川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家蚕微粒子病暴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当时,母蛾微粒子病检疫合格的蚕种,农村大面积使用时,时有发生微粒子病、农民减产减收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蚕种质量检验检疫体系不健全,多为蚕种场自检;二是蚕种微粒子病检疫仅开展了母蛾检疫,因  相似文献   

13.
一、前盲家蚕母蛾镜检是防止微粒子病,杜绝胚种传染的关键措施。目前对家蚕原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法是采用:七个蛾腹合磨(留下蛾头复查用)蛾液离心沉淀,点三样本镜检,发现病毒复检蛾头,按实际检出毒蛾数计算病毒率。这种方法,检出毒蛾数目清楚,计算病毒率准确,但花工费时,检种效率低,为了进一步改进家蚕原种母蛾微粒子病检验方法,一九九○年省丝绸公司下达任务由华南农业大学蚕桑系、省丝绸公司蚕桑生产部和蚕种繁殖试验所对家蚕原种母蛾微粒子病集团检验方法进行试验。  相似文献   

14.
潘丽芬 《江苏蚕业》2000,22(1):46-47
蚕种作为蚕桑生产乃至丝绸行业最基础的原料产品,因其具有鲜活、季节、专用的特点,故被称之为特殊商品,其质量的优劣,除直接影响到蚕农的利益外,还关系到整个蚕桑行业是否能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因此,蚕种质量的管理一直倍受管理、生产部门的重视。自1870年巴斯德查明家蚕微粒子孢子虫是引起家蚕微粒子病的病原,并证实具有胚种传染性和建立了母蛾检验淘汰有毒蚕种的方法以来,蚕种行业一直把母蛾微粒子病的检验作为蚕种质量检验项目中的重中之重来抓。我省在家蚕微粒子病的检疫上,无论是母蛾抽样数量,还是检验方法,都进行…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2004~2007年广西家蚕一代杂交种母蛾检验中,所有需要检第二样本的批段(共1620个批段)的母蛾病蛾数进行分析,调查母蛾检验中第一、二样本检出病蛾集团数的对应性和相关性,并论证二次抽样母蛾检验方法的可靠性。  相似文献   

16.
母蛾第一、二样本检验结果相关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桑蚕一代杂交种>(NY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NY/T327-1997)规定桑蚕一代杂交种病蛾率合格的蚕种--按批病蛾率小于0.5%、置信度大于98.5%,根据批量(母蛾数)对应的检验第一样本量(母蛾集团数)和允许的病蛾集团数,若第一样本检出的病蛾集团数不大于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1则判定该批蚕种合格;若第一样本检出的病蛾集团数大于第一、第二样本累计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2则可判为不合格;若介于C1与C2两者之间则需检第二样本--且第一、第二样本检出病蛾集团数之和不大于其允许的病蛾集团数C2则判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  相似文献   

17.
集团母蛾检查抽样方案的改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代杂种母蛾微粒子病检查的抽样方法,以往都是按一定百分比从制种批中抽样镜检,根据样本病蛾率的高低判定整批蚕种合格或不合格.鉴于这种抽样和判别方法的不合理性,有些省区已参照国外经验,改用在一定概率保证下,以样本中检出病蛾数作为判别标准的1次或2次抽样方案.1979年我省从日本引进了整套的集团母蛾检查设备,并从1983年起,参照国外及兄弟省区经验,采用2次抽样法进行了3年的微粒子病集团母蛾检查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已全面采用.但是试点工作中所使用的抽样方  相似文献   

18.
正3广东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治配套技术3.1实施蚕种母蛾集中集团磨蛾镜检,杜绝胚种传染执行"广东省家蚕微粒子病集团磨蛾检验细则",对全省原种和普通种实施集中检验。蚕种检疫方法分别采取1986年和1992年通过技术鉴定的"广东省家蚕普通种母蛾微粒子病集团检验法"和"广东省家蚕原种母蛾微粒子病集团检验法"。两种检疫法的病蛾检出概率均达0.99,高于原检疫法,原种可确保无毒,普通种采用分户制种,  相似文献   

19.
张福林 《四川蚕业》2005,33(4):21-23
家蚕微粒子病是威胁蚕种生产最严重的传染性蚕病,从1996年至2004年,乐山市蚕种母蛾和成品微粒子病检疫检出不合格蚕种累计达75800余张,直接经济损失1516000余元。总结这些年的经验和教训,凡是桑叶全程消毒工作做得扎实的蚕种场,母蛾和成品微粒子病检疫的情况就非常好,  相似文献   

20.
家蚕微粒子病蛾不同制种日分布状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 194个原种带毒批微粒子病母蛾在不同制种日之间的分布状况做了统计分析 ,结果表明 :72 4 6 %的带毒批在不同制种日之间微粒子孢子带毒集团检出率未见显著差异 ;2 7 5 4 %带毒批在不同制种日之间微粒子孢子带毒集团检出率有显著差别 ,制种首、末日带毒蛾数的多少没有明显的规律。在家蚕母蛾微粒子病抽样检查时 ,应采取逐日分层抽样方法 ,以提高送检样本对全批毒率的代表性。如果有选择地在某一天袋蛾 ,不仅不能正确反应该批的微毒情况 ,反而可能使检验样本的毒率增高 ,造成合格蚕种的误淘汰 ;也有可能造成检验样本的毒率降低 ,导致不合格蚕种流入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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