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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猪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解决农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问题,试验选取海峡两岸猪类产品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逐级对比法,对比了中国大陆地区猪类产品的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与台湾地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异同,从涉及的兽药种类、靶组织分类、残留限量值3个方面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大陆地区猪的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台湾地区相比存在以下差距,即靶组织分类规定不够全面,一些限量值不合理、不科学,残留限量标准值个数缺乏系统性与科学性,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猪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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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物最大残留限量的确定1.1标准采用兽药残留限量指标的原则对我国已规定禁止使用的兽药,规定不得检出,以其检测方法最低检测限或定量限作限量指标。对我国已批准使用的药物,规定最大残留限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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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残留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人类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在2019年9月发布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既有优势所在,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对牛、羊肉、奶的兽药最大残留标准进行研究,对比我国与日本、美国、CAC的兽药最大残留标准的相同之处和差异所在,一方面为我国畜产品的进口提供基础数据,以保障我国人民饮食安全;另一方面为我国畜产品的出口提供参考,保证我国养殖业平稳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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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推进中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及完善相关的法规标准提供参考,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打破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国际禽产品贸易繁荣发展。【方法】 首先对比分析中国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已废除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有关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然后对中国新国家标准与欧盟和美国在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区别和MRLs标准的严宽程度等几项内容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 中国新国家标准对旧标准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补充与修改,大部分有关禽肉、禽蛋的MRLs标准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相同甚至更加严格,这标志着中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进入了新阶段,但部分兽药的MRLs标准仍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共有包括双氯西林在内的33种兽药的MRLs标准缺失或宽于欧盟和美国。【结论】 未来中国仍需结合禽肉、禽蛋的生产情况、兽药实际使用情况及人民消费升级的需求,进一步完善禽肉、禽蛋产品中兽药残留限量的相关标准,使其向国际标准靠拢,提高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对进出口产品中兽药的残留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防止其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禽肉、禽蛋的国际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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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中国兽药残留标准的改进和相关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参考,同时为中国畜产品贸易提供数据参考,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促进中国畜产品经济的更好发展,本研究首先对中国新国标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进行了简单分析;然后对美国、欧盟、日本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MRLs标准与中国新国标进行对比,通过对规定兽药总数、中国没有规定而其他标准有规定的兽药种类、其他标准严于中国标准的兽药种类等几项内容的比较,找出差异。结果显示,中国新国标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补充和修改;从整体上来看,中国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MRLs标准越来越完善,大部分标准与欧盟、美国、日本和CAC规定标准的差距也越来越小,然而在部分种类兽药MRLs标准的规定方面和这些国家或组织仍有一定的差距。中国需加强与各个发达国家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的兽药残留标准的发展,加快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更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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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CAC、日本鸡肉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比较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比较分析了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日本鸡肉产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差异,结果发现我国与日本鸡肉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日本有16.2%的指标严于我国,55.5%的指标我国未制定限量;我国与CAC指标较一致。根据比较结果及我国养殖实际和关注程度,建议对我国无限量但在国内使用而国际市场关注的11项指标进行限量标准制定,对另11项指标进行修订或复审,这对于促进我国鸡肉标准体系完善、提升鸡肉产业、顺畅鸡肉进出口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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