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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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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峡两岸猪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解决农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问题,试验选取海峡两岸猪类产品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逐级对比法,对比了中国大陆地区猪类产品的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与台湾地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异同,从涉及的兽药种类、靶组织分类、残留限量值3个方面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大陆地区猪的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台湾地区相比存在以下差距,即靶组织分类规定不够全面,一些限量值不合理、不科学,残留限量标准值个数缺乏系统性与科学性,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猪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我国有关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一直沿用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的235号公告,2019年9月发布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旧标准相比较,新标准在规定的兽药种类和限量要求上均有较大改变。着眼于牛奶产品,从牛奶中兽药残留限量种类、限量值以及检测方法等方面分析了新旧国标以及与国外世界主要乳品贸易国家和组织相关最新规定进行了综述,以期对我国牛奶安全标准法规制修订及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1药物最大残留限量的确定1.1标准采用兽药残留限量指标的原则对我国已规定禁止使用的兽药,规定不得检出,以其检测方法最低检测限或定量限作限量指标。对我国已批准使用的药物,规定最大残留限量。  相似文献   

4.
中美禽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对比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我国和美国禽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美国有13种兽药的限量标准严于我国标准,有11种兽药美国有限量要求,我国没有规定.根据比较结果建议对我国无规定而国外有要求的兽药提前进行评估,建立残留检测标准,对美国标准严于我国的13种兽药指标进行修订或复审.  相似文献   

5.
由于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多个标准规定并行有效,对于同种检品不同检验参数,其标准法规种类繁多,造成标准使用不方便.现以我国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标准为例,梳理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之间的关系,以期为优化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指标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6.
2022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个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作为对《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主要规定了部分公告停止使用药物、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部分CAC新增药物及部分试行限量标准转化的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本文主要对GB31650.1-2022进行解读,通过分析介绍标准制定意义、背景及41个兽药限量制定的科学依据,以期能促进相关单位对该标准的正确使用。  相似文献   

7.
《北方牧业》2015,(6):36
为加强兽药管理,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现就食品动物用兽药产品注册要求补充规定如下。一、在我国申请注册用于食品动物的兽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尚无国家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注册申报时应提交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建议草案。批准兽药注册时,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试行)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与兽药质量标准一并发布实施。  相似文献   

8.
兽药残留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人类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在2019年9月发布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既有优势所在,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对牛、羊肉、奶的兽药最大残留标准进行研究,对比我国与日本、美国、CAC的兽药最大残留标准的相同之处和差异所在,一方面为我国畜产品的进口提供基础数据,以保障我国人民饮食安全;另一方面为我国畜产品的出口提供参考,保证我国养殖业平稳发展。  相似文献   

9.
为了对我国与新加坡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兽药残留标准进行比较,系统分析差异性,并基于标准差异性进行政策建议研究,结合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实际,在兽药残留标准方面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实用性建议和提供依据,笔者从兽药种类、残留具体食品(靶组织)、残留限量值三个方面采用系统比较的方法分析了我国与新加坡及CAC在牛类产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上的异同。结果表明:我国牛类产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新加坡及CAC相比存在靶组织规定不够全面、一些限量值不尽合理和不科学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目的】 为推进中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及完善相关的法规标准提供参考,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打破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国际禽产品贸易繁荣发展。【方法】 首先对比分析中国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已废除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有关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然后对中国新国家标准与欧盟和美国在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区别和MRLs标准的严宽程度等几项内容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 中国新国家标准对旧标准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补充与修改,大部分有关禽肉、禽蛋的MRLs标准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相同甚至更加严格,这标志着中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进入了新阶段,但部分兽药的MRLs标准仍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共有包括双氯西林在内的33种兽药的MRLs标准缺失或宽于欧盟和美国。【结论】 未来中国仍需结合禽肉、禽蛋的生产情况、兽药实际使用情况及人民消费升级的需求,进一步完善禽肉、禽蛋产品中兽药残留限量的相关标准,使其向国际标准靠拢,提高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对进出口产品中兽药的残留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防止其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禽肉、禽蛋的国际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为便于中国兽药残留标准的改进和相关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参考,同时为中国畜产品贸易提供数据参考,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促进中国畜产品经济的更好发展,本研究首先对中国新国标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进行了简单分析;然后对美国、欧盟、日本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MRLs标准与中国新国标进行对比,通过对规定兽药总数、中国没有规定而其他标准有规定的兽药种类、其他标准严于中国标准的兽药种类等几项内容的比较,找出差异。结果显示,中国新国标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补充和修改;从整体上来看,中国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MRLs标准越来越完善,大部分标准与欧盟、美国、日本和CAC规定标准的差距也越来越小,然而在部分种类兽药MRLs标准的规定方面和这些国家或组织仍有一定的差距。中国需加强与各个发达国家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的兽药残留标准的发展,加快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更新。  相似文献   

12.
牛奶质量安全主要风险因子分析 Ⅲ .兽药残留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作者对主要乳品贸易国家和国际组织所规定的牛奶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方法、风险评估模式进行了综述,分析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和组织在兽药限量规定上的异同及原因,并就完善中国牛奶中兽药残留限量规定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总结目前我国香蕉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概况,对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涉及香蕉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归纳分析。同时,总结分析了我国香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香蕉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研究与制定合理化建议与对策,对于制定和修订我国香蕉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提高香蕉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香蕉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与CAC、日本鸡肉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比较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比较分析了我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日本鸡肉产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差异,结果发现我国与日本鸡肉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日本有16.2%的指标严于我国,55.5%的指标我国未制定限量;我国与CAC指标较一致。根据比较结果及我国养殖实际和关注程度,建议对我国无限量但在国内使用而国际市场关注的11项指标进行限量标准制定,对另11项指标进行修订或复审,这对于促进我国鸡肉标准体系完善、提升鸡肉产业、顺畅鸡肉进出口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6.
食品动物使用兽药后,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对消费者可能产生毒害作用,影响人类健康和消费安全,因此,控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已成为兽药研发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食品动物兽药残留试验资料主要包括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和休药期确定三个方面内容。本文结合近年来食品动物兽药残留试验注册资料的评审主要内容及常见问题进行综述,旨在为食品动物用兽药的研发与注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  相似文献   

18.
《中国动物保健》2010,(12):64-64
11月7日于北京召开的第四届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透露,继今年4月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6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之后,卫生部近期即将公布128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标准以及62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相似文献   

19.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相似文献   

20.
<正>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是评价动物性食品是否安全的准绳。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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