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通过梳理我国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展概况,对比分析了我国目前的限量需求和现行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的不足,提出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研究与制定的合理化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要对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解读,通过与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的比较,全面介绍新版标准的主要变化,并为正确使用新版标准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正>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是评价动物性食品是否安全的准绳。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将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  相似文献   

4.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202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由于新标准内容涉及兽药众多、动物组织广泛,牛奶的限量值不便于查找。为保障菜篮子供应,确保食品安全,笔者从生鲜乳安全角度出发,提醒广大奶牛养殖场管理者关注国家已经发布并即将实施的新标准。汇总整理新标准中与牛奶相关的兽药残留限量,并与原235号公告中的要求进行了对比,以方便养殖从业人员使用。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我国有关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一直沿用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的235号公告,2019年9月发布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旧标准相比较,新标准在规定的兽药种类和限量要求上均有较大改变。着眼于牛奶产品,从牛奶中兽药残留限量种类、限量值以及检测方法等方面分析了新旧国标以及与国外世界主要乳品贸易国家和组织相关最新规定进行了综述,以期对我国牛奶安全标准法规制修订及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本刊讯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自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动物性食品种类。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  相似文献   

8.
由于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多个标准规定并行有效,对于同种检品不同检验参数,其标准法规种类繁多,造成标准使用不方便.现以我国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标准为例,梳理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之间的关系,以期为优化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指标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9.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相似文献   

10.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标准有三大亮点。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为推进中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及完善相关的法规标准提供参考,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打破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国际禽产品贸易繁荣发展。【方法】 首先对比分析中国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已废除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有关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然后对中国新国家标准与欧盟和美国在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区别和MRLs标准的严宽程度等几项内容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 中国新国家标准对旧标准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补充与修改,大部分有关禽肉、禽蛋的MRLs标准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相同甚至更加严格,这标志着中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进入了新阶段,但部分兽药的MRLs标准仍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共有包括双氯西林在内的33种兽药的MRLs标准缺失或宽于欧盟和美国。【结论】 未来中国仍需结合禽肉、禽蛋的生产情况、兽药实际使用情况及人民消费升级的需求,进一步完善禽肉、禽蛋产品中兽药残留限量的相关标准,使其向国际标准靠拢,提高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对进出口产品中兽药的残留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防止其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禽肉、禽蛋的国际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12.
为便于中国兽药残留标准的改进和相关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参考,同时为中国畜产品贸易提供数据参考,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促进中国畜产品经济的更好发展,本研究首先对中国新国标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进行了简单分析;然后对美国、欧盟、日本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MRLs标准与中国新国标进行对比,通过对规定兽药总数、中国没有规定而其他标准有规定的兽药种类、其他标准严于中国标准的兽药种类等几项内容的比较,找出差异。结果显示,中国新国标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补充和修改;从整体上来看,中国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MRLs标准越来越完善,大部分标准与欧盟、美国、日本和CAC规定标准的差距也越来越小,然而在部分种类兽药MRLs标准的规定方面和这些国家或组织仍有一定的差距。中国需加强与各个发达国家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的兽药残留标准的发展,加快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更新。  相似文献   

13.
食品动物使用兽药后,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对消费者可能产生毒害作用,影响人类健康和消费安全,因此,控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已成为兽药研发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食品动物兽药残留试验资料主要包括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和休药期确定三个方面内容。本文结合近年来食品动物兽药残留试验注册资料的评审主要内容及常见问题进行综述,旨在为食品动物用兽药的研发与注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总结目前我国香蕉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概况,对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涉及香蕉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归纳分析。同时,总结分析了我国香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香蕉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研究与制定合理化建议与对策,对于制定和修订我国香蕉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提高香蕉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香蕉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为切实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贵州省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本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本文对贵州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的实施举措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为进一步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提供参考,助推贵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为加强兽药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做好兽药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工作,农业农村部先后颁布《兽药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公告第2337号)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及其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农业部公告第2464号).农业部第2464号公告[2]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未经我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兽药安全...  相似文献   

17.
介绍了我国荔枝农药登记情况,归纳分析了新版GB/T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中涉及荔枝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比分析了国内外荔枝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情况。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我国荔枝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措施,旨在为完善我国荔枝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The safety evaluation of veterinary drugs intended for use in food producing animals relies heavily on the results of toxicity studies in laboratory animals, supported where possible by any data resulting from human exposure. The general approach involves the calculation of an acceptable daily intake which in turn can be used to elaborate maximum residue limits. It is an approach used in the European Union, in other countries and at the international level. In recent years, concern has been expressed over the presence of microbiologically active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food and their possible effects on the human gastrointestinal microflora. Methodologies for conducting microbiological safety studies have been investigated and approaches to microbiological safety assessments have been debated. The whole approach has proved to be controversial, partly because there are considerable doubts over the ability of low concentrations of antibiotic substances to produce adverse effects on the human gut flora and partly because there are no validated methods for testing for these attribute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problems in some detail and discusses the regulatory consequences.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