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长期以来我国有关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一直沿用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的235号公告,2019年9月发布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旧标准相比较,新标准在规定的兽药种类和限量要求上均有较大改变。着眼于牛奶产品,从牛奶中兽药残留限量种类、限量值以及检测方法等方面分析了新旧国标以及与国外世界主要乳品贸易国家和组织相关最新规定进行了综述,以期对我国牛奶安全标准法规制修订及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为便于中国兽药残留标准的改进和相关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参考,同时为中国畜产品贸易提供数据参考,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促进中国畜产品经济的更好发展,本研究首先对中国新国标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进行了简单分析;然后对美国、欧盟、日本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MRLs标准与中国新国标进行对比,通过对规定兽药总数、中国没有规定而其他标准有规定的兽药种类、其他标准严于中国标准的兽药种类等几项内容的比较,找出差异。结果显示,中国新国标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补充和修改;从整体上来看,中国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MRLs标准越来越完善,大部分标准与欧盟、美国、日本和CAC规定标准的差距也越来越小,然而在部分种类兽药MRLs标准的规定方面和这些国家或组织仍有一定的差距。中国需加强与各个发达国家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的兽药残留标准的发展,加快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更新。  相似文献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202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由于新标准内容涉及兽药众多、动物组织广泛,牛奶的限量值不便于查找。为保障菜篮子供应,确保食品安全,笔者从生鲜乳安全角度出发,提醒广大奶牛养殖场管理者关注国家已经发布并即将实施的新标准。汇总整理新标准中与牛奶相关的兽药残留限量,并与原235号公告中的要求进行了对比,以方便养殖从业人员使用。  相似文献   

4.
农业部发布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续)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于2002年12月24日以235号公告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1999]17号)同时废止。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接上期)附录2 已批准的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续)药物名称        标志残留物         动物种类   靶组织  残留限量  莫能菌素Monensin牛/羊可食组织50Monensin鸡/火鸡肌肉1500皮+…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猪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解决农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问题,试验选取海峡两岸猪类产品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逐级对比法,对比了中国大陆地区猪类产品的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与台湾地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异同,从涉及的兽药种类、靶组织分类、残留限量值3个方面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大陆地区猪的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与台湾地区相比存在以下差距,即靶组织分类规定不够全面,一些限量值不合理、不科学,残留限量标准值个数缺乏系统性与科学性,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猪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农业部发布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总被引:46,自引:2,他引:44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农业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于 2 0 0 2年 1 2月 2 4日以 2 35号公告发布 ,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原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 [1 999]1 7号文 )同时废止。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注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由附录 1、附录 2、附录 3和附录 4组成。1、凡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 ,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用于食品动物 ,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 ,见…  相似文献   

7.
《北方牧业》2015,(6):36
为加强兽药管理,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现就食品动物用兽药产品注册要求补充规定如下。一、在我国申请注册用于食品动物的兽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尚无国家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注册申报时应提交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建议草案。批准兽药注册时,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试行)和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与兽药质量标准一并发布实施。  相似文献   

8.
《中国猪业》2010,5(8):10-12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中美禽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对比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我国和美国禽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美国有13种兽药的限量标准严于我国标准,有11种兽药美国有限量要求,我国没有规定.根据比较结果建议对我国无规定而国外有要求的兽药提前进行评估,建立残留检测标准,对美国标准严于我国的13种兽药指标进行修订或复审.  相似文献   

10.
《中国猪业》2010,5(8):10-12
<正>(农业部2002年235号公告)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现予发布,请各地遵照执行。自发  相似文献   

11.
《兽药饲料添加剂》2008,13(1):44-44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我部《关于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管理的通知》(农办医[2005]3号)要求,为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管理,保证兽药残留检测质量可靠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我部组织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对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农业部食品安全评价重点开放实验室和武汉飞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请备案的牛奶中青霉素类残留快速筛选试剂盒等5种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牛奶中青霉素类残留快速筛选试剂盒等5种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符合有关规定,准予备案,允许生产使用,现发布其质量标准与使用说明书。  相似文献   

12.
2022年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个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作为对《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主要规定了部分公告停止使用药物、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部分CAC新增药物及部分试行限量标准转化的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本文主要对GB31650.1-2022进行解读,通过分析介绍标准制定意义、背景及41个兽药限量制定的科学依据,以期能促进相关单位对该标准的正确使用。  相似文献   

13.
1药物最大残留限量的确定1.1标准采用兽药残留限量指标的原则对我国已规定禁止使用的兽药,规定不得检出,以其检测方法最低检测限或定量限作限量指标。对我国已批准使用的药物,规定最大残留限量。  相似文献   

14.
《畜牧与兽医》2014,(6):114-116
对2013年南京主要养殖区域内的畜禽产品进行兽药残留调查研究,以保障市民动物食品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本调查对南京市浦口区、溧水区、江宁区、六合区、高淳区等5个主要养殖区规模化养殖场2个不同养殖季节(夏季、秋季)的畜禽产品,包括猪肉、鸡肉、鸭肉、鸡蛋、牛奶随即抽取样品800份,运用高灵敏度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卡、ELISA试剂盒以及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方法 (UPLC-MS)对样品进行定性及定量检测。结果显示:800份畜禽样品均为阴性样品或远低于国家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残留限量标准。抽检样品无兽药残留或兽药残留量远低于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可安全食用。  相似文献   

15.
为梳理我国大陆和其他国际组织、国家或地区禽蛋类产品兽药残留的标准体系并寻找差距,文章收集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禽蛋类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并进行比对分析。结果表明:各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禽蛋类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在限量指标和限量值上都存在差异和矛盾;中国大陆制定的禽蛋类产品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基本可以与国际接轨,但仍存在一定差异。  相似文献   

16.
《兽医导刊》2008,(2):36-36
1月7日,农业部发布第964号公告批准5种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备案。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管理的通知》(农办医[2005]3号)要求,为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管理,保证兽药残留检测质量可靠和动物性食品安全,农业部组织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对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农业部食品安全评价重点开放实验室和武汉飞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请备案的牛奶中青霉素类残留快速筛选试剂盒等5种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进行了审查。  相似文献   

17.
为制定埃普利诺菌素(EPR)休药期及建立牦牛主要寄生虫病高效低残留防治技术提供科学依据。采用荧光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FLD)检测埃普利诺菌素(EPR)注射剂在牦牛奶中的残留消除规律。结果表明:给泌乳牦牛皮下注射EPR注射液0.2mg·kg^-1剂量,EPR在牛奶中分布浓度较低,在给药后54.00h,牛奶中的EPR浓度达到峰值7.38±2.61ng·mL^-1,该值低于美国规定的EPR在牛奶中的最高残留限量(12ng·mL^-1)和欧盟及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规定的EPR在牛奶中的最高残留限量(20ng·mL^-1)。给泌乳牦牛皮下注射EPR注射液0.4mg·kg^-1剂量,EPR在牛奶中分布浓度较低,在给药后42.00 h,牛奶中的EPR浓度达到峰值8.42±4.62 ng·mL^-1,最高值低于欧盟和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规定的EPR在牛奶中的最高残留限量(20 ng·mL^-1),略高于美国规定的EPR在牛奶中的最高残留限量(12ng·mL^-1);在给药后56.00 h,牛奶中的EPR浓度达到峰值6.98±2.98 ng·mL^-1,该值低于美国规定的EPR在牛奶中的最高残留限量(12ng·mL^-1)和欧盟及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规定的EPR在牛奶中的最高残留限量(20ng·mL^-1)。国产药物试验组与进口商品化制剂对照组的两种EPR浇泼剂在牦牛血浆中的残留消除规律,分别于1.67±0.2d与1.83±0.61d(Tmax)在血浆中达到最高药物浓度(Cmax)7.88±2.68ng·mL^-1与5.94±2.80ng·mL^-1,两种EPR制剂的生物等效性无显著性差异。国产和进口两种制剂的残留均低于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所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20ng·mL^-1)。研究结果表明,EPR注射剂0.2mg·kg^-1、0.4mg·kg^-1,EPR浇泼剂0.5mg·kg^-1推荐剂量用于泌乳牦牛无需弃奶期,牦牛乳用时无需休药期或建议休药期为1d。为建立牦牛主要寄生虫病高效低残留防治技术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18.
牛奶中激素类药物残留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各国家及国际组织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和法规。作者对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牛奶中激素类药物残留的限量及禁用标准作了比较和分析,并对其所制定的检测方法和风险监测模式作了综述。  相似文献   

19.
通过梳理我国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发展概况,对比分析了我国目前的限量需求和现行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的不足,提出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研究与制定的合理化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20.
目的:比较中国与美国及新西兰牛奶兽药残留监测计划的差异和不足,为完善我国牛奶兽药残留监测计划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08-2011年中国、美国及新西兰的牛奶兽药残留监测计划的数据,比较各个国家实施监测计划的药物种类、样本量以及实施结果。结果:我国与美国及新西兰牛奶兽药残留监测计划相比,监测药物种类与美国及新西兰相近,但检测量少,难以覆盖所有牧场;2011年度的中国与美国及新西兰牛奶抗生素残留监测的检测结果为:中国的检出率高于美国和新西兰(P〈0.05),有统计学意义。建议在监测计划中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量,使监测计划能覆盖更多地区和牧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